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健康证。
2. 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沟通技巧,学习能力强,富有耐心、爱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心理稳定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抗压能力强;有较前沿的儿童观、教育观和专业理论水平,善于组织和支持幼儿学习和游戏。
4.年龄45周岁以下,有艺术特长或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 热爱幼教,有爱心、耐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 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持托幼机构健康合格证和保育员职业资格证。
* 熟悉幼儿生活照料、卫生消毒、安全看护,有幼儿园保育经验者优先。
* 年龄52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