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标准
第一条 申报“鸿蒙园区”或“鸿蒙楼宇”,须满足以下基础申报条件:
(一)位于深圳市龙岗辖区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地处坂田、大运两大鸿蒙产业集聚区,或“一芯两核多支点”战略重点发展区域(我们的峰荟中心和荣德国际符合这一条);二是聚焦鸿蒙产业生态(含操作系统与底层技术、行业应用与解决方案、硬件与终端适配、生态服务与渠道等鸿蒙相关领域)及产业链上下游集群,或邻近鸿蒙生态龙头企业,整体契合龙岗区“鸿蒙产业化、产业鸿蒙化”总体布局;
(二)园区物业产权清晰,具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运营管理水平高,能为鸿蒙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服务的能力,自主运营管理期限不少于2年(运营管理期限起算时间以该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三)园区建设符合土地、安全、环保,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
(四)能为鸿蒙企业、鸿蒙创新创业团队提供产业空间,给予鸿蒙生态内的初创企业和高成长性团队提供孵化及加速服务;
(五)具备适配鸿蒙产业的软硬件生产环境,实现公共区域与室内5G/5G-A信号全覆盖,并预置支持未来技术升级的综合布线系统;
(六)主入口距地铁站点步行距离不超过1公里,临近龙岗区主要交通干道,或500米范围内有公交线路覆盖,可提供园区专线、公交接驳等“最后一公里”交通服务;
(七)配备满足园区企业员工日常需求的多元化餐饮场所、便利店、咖啡厅、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含但不限于上述类型);园区内或周边设有适配鸿蒙产业发展的共享办公空间、路演中心等产业配套设施,能为企业提供产业链协同支持。
第二条 申报“鸿蒙园区”、“鸿蒙楼宇”,须分别满足以下专项申报条件:
(一)鸿蒙园区:
在深圳市龙岗辖区内,地理空间集中成片、边界清晰,集聚鸿蒙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鸿蒙适配设施与创新载体,具备完整鸿蒙生态服务能力的产业集聚区。
1、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由多栋产业楼宇、配套设施组成,空间连片分布、产权统一或统筹管理;
2、园区内道路、管网、安防等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具备独立的园区标识与管理边界;
3、园区有不少于1个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服务、政策咨询、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场景宣传、产业链对接平台、社群活动(行业峰会、国际交流、培训讲座)、投融资支持(含园区贷)等5项以上公共服务;
(二) 鸿蒙楼宇:
在深圳市龙岗辖区内,以单栋或多栋产业楼宇为载体,聚焦鸿蒙细分领域,具备基础鸿蒙适配设施与专项服务能力的产业载体。
1、单栋楼宇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或相邻≤3栋楼宇,产权清晰且统一运营;
2、具备独立的楼栋出入口、电梯、消防设施,可实现相对独立的管理与运营;
3、楼宇或所在园区有不少于1个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服务、政策咨询、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国际交流、场景宣传、产业链对接平台、社群活动(行业峰会、培训讲座)、投融资支持(含园区贷)等3项以上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