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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发布公告,披露其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一案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公开向鸿蒙智行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150万元。
判决明确认定,被告“我是大彬同学”发布的相关言论脱离基本客观事实,超出了合法的表达自由边界,且具有侮辱、贬损鸿蒙智行的主观故意,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据悉,鸿蒙智行早在去年3月就已通过法务官方微博宣布,正式起诉该自媒体账号。其表示,经网友线索反馈及前期证据搜集核实,“我是大彬同学”及其关联矩阵账号,长期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针对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的不实信息和侮辱性言论,对品牌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鸿蒙智行法务方面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司将持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坚决捍卫品牌及产品的良好声誉。
截至目前,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方面尚未就该一审判决作出任何回应。值得注意的是,该账号曾在1月16日通过微博发布一条置顶消息,称“我回来了,谢谢大家等我,之后的内容我一定会调整,以后我只善意集纳企业正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