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安卓律师团队
编辑|杨娟
审核|张谱熹
图片来源|摄图网
北京安卓律师事务所:您的专属私人律师
01多层转包/违法分包中实际施工人的诉讼对象
发包人 → 总承包人 → B(转包人) → C(实际施工人,末端)
C的诉讼对象:

结论:依据《建工解释(一)》第 43 条多层转包中的末端实际施工人C直接起诉发包人、中间总承包人的路径不成立,仅能基于合同相对性直接起诉其前手 B。
02不能起诉发包人的依据
1. 最高院再审裁定(最权威)
案号:(2023)最高法民申659号 — 张学珍、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最高院裁判要旨: "《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该规定存在三方当事人,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二是承包人作为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中的承包人之间的转包或违法分包关系。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该案中,张学珍从吕本廷处承接工程,吕本廷从安徽三建处承接,安徽三建从发包人蜀信公司处总承包——典型的四层当事人、三层法律关系。最高院明确认定张学珍作为多层违法分包中的末端实际施工人,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2. 最高院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实际施工的人能否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工程款问题的电话答复》〔(2021)最高法民他103号〕
"基于多次分包或者转包而实际施工的人,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人主张因施工而产生折价补偿款没有法律依据。"
该答复明确了实际施工人不得依据第43条直接向无合同关系的上手主张权利,但并未排除《民法典》第535条规定的代位权等其他法定救济路径。
3. 地方高院审判指南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要件指南》(黔高法〔2025〕219号)
"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依据《建工解释(一)》第43条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不予支持。"
4. 地方法院判例
(2024)黔05民终8025号 — 毕节中院
医院(发包人)→ 某某六公司(总承包)→ 肖某贤(转包人)→ 刘某、刘某鸿(末端实际施工人)
法院认定:"案涉工程存在多层转包情形,刘某、刘某鸿作为末端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可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主体,仅能向与其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肖某贤主张工程款。"
(2022)苏0812民初9778号 — 淮安清江浦区法院
被告抗辩称层层转包中的实际施工人无权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法院虽对最高院法官会议纪要的强制效力有所保留,但最终仍认定需以司法解释规定为准,未支持向发包人主张。
03是否存在"能起诉发包人"的例外或不同观点?
严格来说:没有基于第43条的例外
最高院的立场是一贯且明确的——多层转包/违法分包中的实际施工人,绝对不适用第43条向发包人主张权利。这不是"可以讨论"的问题,而是已经定性的裁判规则。、
但实务中存在以下替代路径(非第43条):

一个值得注意的"相反"判例(但已被最高院否定)
(2021)最高法民申3649号
“该案中最高院曾认为"多次转包、分包情况下,原判决认定由发包人承担案涉工程欠款的付款责任,并无不当。"
但需注意: 该案裁判观点(尤其是2023年的659号裁定)与当前最高院统一裁判规则不符,不再具有类案参照效力,目前多层转包/违法分包排除适用第43条已成为确定的裁判规则。3649号案不宜再作为支持多层转包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依据。
04核心法理
为什么多层转包要排除?
最高院在(2023)最高法民申659号中给出了清晰的逻辑:
第43条规范的是"三方当事人、两层法律关系":
发包人 ↔ 承包人(第一层合同关系)
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 实际施工人(第二层合同关系)
多层转包则形成"四方以上当事人、三层以上法律关系",超出了第43条的文义射程和制度设计目的
制度目的的限制:
第43条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农民工工资,只针对"第一手"转包/违法分包中直接组织施工、雇佣农民工的末端主体。
若允许多层穿透,合同链条无限延长,法律关系极度复杂,发包人面临不可预期的多重诉讼风险
中间环节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本身也有过错,不应让其责任被"跳过"。
05总结表

06给C的实务建议总结表
如果C处于多层转包/违法分包的末端,不能直接起诉发包人,但可以:
起诉直接前手B,主张工程款(合同相对性路径)
提起代位权诉讼(《民法典》第535条):若B怠于向总承包人主张债权,且该怠于行为影响到C的债权实现,C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B对总承包人的债权
申请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9条、《民诉法解释》第81条、第82条)
但无论如何,第43条的"捷径"(直接起诉发包人)对C是关闭的。

选择安卓 选择放心
【北京安卓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 劳动争议 | 企业常法
婚姻家事 | 交通事故 | 经济纠纷
扫描下方二维码,一键咨询法律难题

来访时,请您提前预约,避免走空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