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审结一起"捞人"诈骗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被告人刘某曾因犯罪多次受到刑事处罚,竟把这段"经验"当作资本,谎称可以通过"内部关系"帮助他人办理取保候审和适用缓刑,甚至向家属精确承诺释放时间。家属信以为真,先后支付6万元"活动费"。结果人没捞出来,钱也打了水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几乎同一时期,贵州兴仁市检察院也起诉了一起类似案件:黄某谎称"人脉广、路子通",以帮人"疏通关系"办理取保为由,骗取家属4.8万元"打点费",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湖南沅江市的陈某更甚,以"找关系运作免刑罚"为幌子,横跨三地连环诈骗29万元,最终获刑。
类似的"有偿捞人"案件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更值得警惕的是,花钱"捞人"的家属和中间人,不仅可能遭遇诈骗,还可能因为试图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或作假证明包庇等行为,自己踏上妨害司法类犯罪的刑事红线。钱花了,人没捞出来,自己也进去了,这样的结局,值得每一个人警醒。
老张是小县城里做建材生意的老实人。一天夜里,他接到电话,独生子小张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老张顿时六神无主,四处托人打听"有没有办法把人弄出来"。
朋友介绍了一位"能量很大"的王哥。王哥拍着胸脯说:"我认识办案单位的人,花点钱打点打点,取保候审没问题,后面还能争取缓刑。"老张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先后转给王哥15万元"活动费"。王哥还教老张,让他去找受害人"做做工作",让对方改口说"是自己先动的手",再给点赔偿把事情"摆平"。
老张照做了,找受害人谈赔偿,暗示对方改口。可还没等他缓过神来,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受害人证言前后矛盾,顺藤摸瓜查出了老张和"王哥"的操作。最终,小张不仅没能取保,老张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刑事立案,"王哥"则因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被数罪并罚。更让老张崩溃的是,他付给王哥的那15万元,法院认定为意图行贿司法人员的款项,依法追缴上缴国库,不予返还。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老老实实请个律师。"老张在看守所里悔不当初。可惜法律不相信眼泪,也不接受"不知者无罪"的辩解。